关于旅行社的运作(详细)
这个问题太大了,回答起来很累啊,20分实在有点儿低,呵呵。
首先,按照楼主问题的意思来划分,旅行社分为地接社和组团社。
其次,就像楼上回答那样,运作方式已经不是统一的了,“部门”这个词儿在旅游圈有不同的涵义,已经没有明显的“职能和工作范围”的界定了。很多大的旅行社下的所谓什么什么部门,其实就是一些个人挂靠的小实体而已,是自己独立负责的,除了名称是“XX旅行社YY部”之外,跟一个完整的旅行社并没有区别。而在实际操作中,“计调部”这个部门又可以称为“万金油”,基本什么事儿都能干了。
地接社的运作过程:
1.外联人员去客源市场联系旅行社客户关系。在当前,相当一部分有实力的旅行社都用“办事处”来代替“外联”人员。所谓办事处是针对比较重要的客源市场,以委派或者当地招募的形式,在客源市场当地常驻的机构。
2.当外联人员的工作有了成效,那么就会有客户来咨询,这时候就需要在办公室里呆着的计调人员们来报价了。经过跟菜市场大妈们没有什么大区别的讨价还价之后,双方互发传真确认件,就团队行程、接待标准等各相关方面的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盖章确认。在这里补充一点:目前国家法律MS不承认这种合同的建立,只是在出了纠纷的时候,以事实合同生效为依据来进行处理。
3.有了确认之后,计调人员继续工作,按照确认件来安排各个环节。不同的旅行社在这个环节的操作模式是不同的,主要分为两类:
(1)按照团队来划分,某个计调全程跟踪某个团的吃住行游购娱所有计划环节;
(2)一个团队计划被拆分成几份,各有专职计调进行操作。比如,房调就专门安排各个团队的住房问题,车调就专门负责各个团的用车问题,等等
这两种方式各有各的好处,需要旅行社根据自身情况来取舍。
4.都安排好了之后,就要把自己的安排落实到纸面上,形成“计划书”,并根据自己旅行社的情况做出“预算书”,将这两个东东及确认件报到财务部备案。这些东西都是一式N份的,N大于等于3
5.计调人员下发计划书和预算书给导游员。
6.导游员凭预算书到财务部领钱、上团,在团上需要填写《游客意见征询表》。
7.在正常情况下团队顺利结束后,计调人员做“结算书”,与《游客意见征询表》一起,发给合作社,要钱
8.导游回到旅行社填写报销单据,计调人员初审之后签字,后到财务部核销。
9.在一切顺利的前提下,钱收回来了,财务部核实,计调人员做《团队档案表》后,该团一切相关纸面上的东东封存,理论上来说,到此时就可以结束该团的具体工作了。
组团社的运作流程:
1.宣传部门、外联部门一起努力宣传,招徕客源
2.有客源上门之后,接待人员做好接待工作,包括游客意向征询、推荐项目等等,然后根据游客的需求和反馈,通知计调人员做出相应的资料。
3.计调人员联系地接社,让地接社人员按照客人需求来设计线路并报价。
4.根据地接社的资料,再次同客人接触,在再一次进市场并商定各个环节之后,签定合同,收定金。
5.组团社计调人员一个电话打给地接社,其余的参照地接社运作流程。
6.拿到确认件后,计调人员做计划书、预算书,给财务部备案。
7.导游员领计划和钱后,上团。(谓之全陪是也)
8.全陪下团回来,干跟地接社导游一样的事儿。
9.计调初审《游客意见征询表》和《结算单》,没有问题就报财务,一遍跟客户收钱,一遍给地接社钱,然后封档,完成。
以上基本上就是教科书似的操作,实际操作中的变化那真是防不胜防呐~~~比如欠钱、比如交通票务搞不定、出现意外情况的处理等等等等,那真是五花八门,什么事儿都有啊。
总之一句话,旅游就是在不断的变化当中寻求不变。只有能应对变化,才能做好旅行社的运作。
真要回答你这个问题实在是太累了,写不下去了,越写越多,还是歇歇吧。。。
国内旅行社设立审批条件
一、 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专职总经理1名、部门经理2名,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财会人员1名,旅游从业人员若干名;
2、有固定和足够的营业场所(沿街门面不小于40-50平米);
3、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包括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并具备与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网的条件;
4、设立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5、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二、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设立申请书(内容见《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见《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总经理、部门经理、财会人员履历表、原所在单位调动证明、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交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交验);(无经理、部门经理资格证书者需有从事旅游业务工作的证明材料) ;
(5)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验资报告;投资人的情况证明材料;单位投资应提供工商注册登记复印件(原件交验),自然人投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交验)及个人情况证明,有单位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失业、下岗等需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原件交验);
(6)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7)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屋屋使用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原件交验);
(8)经营设备情况证明(购置清单及办理联网手续)(原件交验)。
(注:提交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