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4a景区评定标准?
4A级景区是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经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初评和推荐,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的。从景区的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经营管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旅游资源吸引力、市场吸引力等方面,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AA、A级旅游区(点),旨在加强对旅游区(点)的管理,提高旅游区(点)服务质量,维护旅游区(点)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
4A景区评定标准
1旅游交通
a)可进人性良好。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或具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b)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且管理完善,布局合理,容量能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畅通。标志规范、醒目。
c)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观赏面大。路面有特色,或航道水质良好。
d)区内使用低排放的交通工具,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
2游览
a)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服务热情。
b)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造型有特色,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标识牌和景物介绍牌设置合理。
c)公众信息资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特色突出,品种齐全,内容丰富,制作良好,适时更新。
d)导游员(讲解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讲解员)均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以上不少于40%。
e)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生动。导游服务质量达到GB/T 15971-1995中4.5.3和第5章要求。
f)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合理,设计精美,有特色,有艺术感,符合GB/T 10001. 1的规定。
g)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计精美,有特色,有艺术感。
3旅游安全
a)认真执行公安、交通、劳动、质量监督、旅游等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的安全法规,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工作全面落实。
b)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游乐园达到GB/T 16767规定的安全和服务标准。危险地段标志明显,防护设施齐备、有效,高峰期有专人看守。
c)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设立医务室,并配备医务人员。设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档案记录准确、齐全。
4卫生
a)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
b)各类场所全部达到GB 9664规定的要求,餐饮场所达到GB 16153规定的要求,游泳场所达到GB 9667规定的要求。
c)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能满足需要,标识醒目美观,建筑造型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所有厕所具备水冲、盟洗、通风设备,并保持完好或使用免水冲生态厕所。厕所管理完善,洁具洁净、无污垢、无堵塞。室内整洁。
d)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造型美观,与环境相协调。垃圾分类收集,清扫及时,日产日清。
e)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规定,餐饮服务配备消毒设施,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5邮电服务
a)提供邮政及邮政纪念服务。
b)通讯设施布局合理。出人口.及游人集中场所设有公用电话,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
c)公用电话亭与环境相协调,标志美观醒目。
d)通讯方便,线路畅通,服务亲切,收费合理。
e)能接收手提电话信号。
6旅游购物
a)购物场所布局合理,建筑造型、色彩、材质有特色,与环境协调。
b)对购物场所进行集中管理,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无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现象。
c)对商品从业人员有统一管理措施和手段。
d)旅游商品种类丰富,具有本地区特色。
7经营管理
a)管理体制健全,经营机制有效。
b)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健全有效,贯彻措施得力,定期监督检查,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
c)管理人员配备合理,高级管理人员均应具备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d)具有独特的产品形象、良好的质量形象、鲜明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确立自身的品牌标志,并全面、恰当地使用。
e)有正式批准的旅游总体规划,开发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f)培训机构、制度明确,人员、经费落实,业务培训全面,效果良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g)投诉制度健全,人员、设备落实,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档案记录完整。
h)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配备旅游工具、用品,提供特殊服务。
8资源和环境的保护
a)空气质量达GB 3095-1996的一级标准。
b)噪声质量达到GB 3096-1993的一类标准。
c)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GB 3838的规定。
d)污水排放达到GB 8978的规定。
e)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保护手段科学,措施先进,能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f)科学管理游客容量。
g)建筑布局合理,建筑物体量、高度、色彩、造型与景观相协调。出人口主体建筑有格调,与景观环境相协调。周边建筑物与景观格调协调,或具有一定的缓冲区域或隔离带。
h)环境氛围良好。绿化覆盖率高,植物与景观配置得当,景观与环境美化措施多样,效果良好。
i)区内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游览气氛。
9旅游资源吸引力
a)观赏游憩价值很高。
b)同时具有很高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或其中一类价值具全国意义。
c)有很多珍贵物种,或景观非常奇特,或有国家级资源实体。
d)资源实体体量很大,或资源类型多,或资源实体疏密度优良。
e)资源实体完整,保持原来形态与结构。
10 市场吸引力
a)全国知名。
b)美誉度高。
c)市场辐射力强。
d)形成特色主题,有一定独创性。
11 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50万人次以上,其中海外旅游者3万人次以上。
12 游客抽样调查满意率高。
二、4a景区评定标准?
4A景区是中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的一种级别,代表着相对较高的质量和服务水平。评定4A级景区需要满足一定的标准和要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评定标准:
1. 景区规模:景区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和面积,包括主要景点、景观区域、配套设施等。
2. 自然和人文资源:景区应具备独特、丰富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如自然风景、历史文化遗址、传统民俗等。
3. 设施和服务:景区应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如停车场、卫生间、导览设施、餐饮服务等,以满足游客的需求。
4. 安全管理:景区应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游客的安全和舒适。
5. 游客体验:景区应提供多样化的游览项目和活动,以丰富游客的体验和参与度。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评定标准,具体的评定标准可能因地区和评定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各个地方和机构在评定景区时,可能还会考虑其他因素,如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等。如果您想了解具体的评定标准,建议您查询相关评定机构或当地旅游部门的官方信息。
三、5A景区评定标准?
一是《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满分1000分),5a得分必须达到950分;
二是《景观质量评分细则》(满分100分),5a得分必须达到90分;
三是《游客意见评分细则》(满分100分),5a得分必须达到90分。这是根据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来进行制定的。
四、国家4A级风景区的评定标准?
国家4A级风景区评定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景区自然风貌与环境质量评估2.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水平评估3.旅游服务质量评估4.安全管理与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其中,自然风貌和环境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是考察景区硬件设施和环境,而旅游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与应急救援能力是考察景区软件服务能力。只有在以上各方面表现优秀、综合评价达到一定水平的景区才能获得4A级评定。值得注意的是,4A级风景区是国家旅游局评定的最高级别之一,对于景区的环境、设施、服务品质、管理等各方面都要求极高,对于景区的管理与发展也起到了促进作用。
五、4a景区和5a景区谁评定的?
4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5A级旅游景区从4A级旅游景区中产生。被公告为4A级旅游景区一年以上的方可申报5A级旅游景区。5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六、国家5A级景区评定标准是什么?
国家5A级景区评定标准主要考核景区的景观、设施、服务、管理和环境等方面。其中景观评定要求景区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具有较高的品质和独特性,并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利用;设施评定要求景区的基础设施、导览系统、交通、安全措施等均达到全面、便利、安全的水平;
服务评定要求景区提供优质、多样化的服务,包括餐饮、住宿、娱乐、旅游纪念品等;
管理评定要求景区有严格的管理规范和制度,并建立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环境评定要求景区环境质量良好,空气、水质、噪音等达到相应的环保标准。只有在以上各方面均达到高标准的景区才有资格获得国家5A级景区的称号。
七、4a景区复核评定标准?
4a景区评定标准:
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共计1000分,分为8个大项,各大项分值分别为:旅游交通130分、游览235分、旅游安全80分、卫生140分、邮电20分、旅游购物50分、综合管理200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145分。4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850分。
细则二:景观质量。分为资源要素价值与景观市场价值两大评价项目、九项评价因子,总分100分,其中:资源吸引力为65分,市场吸引力为35分。4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80分。
细则三:游客意见。游客综合满意度总分为100分,4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80分。
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指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的景区级别,共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AA、A级旅游景区。
八、4a景区评定标准细则?
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共计1000分,分为8个大项,各大项分值分别为:旅游交通130分、游览235分、旅游安全80分、卫生140分、邮电20分、旅游购物50分、综合管理200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145分。4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850分。
细则二:景观质量。分为资源要素价值与景观市场价值两大评价项目、九项评价因子,总分100分,其中:资源吸引力为65分,市场吸引力为35分。4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80分。
细则三:游客意见。游客综合满意度总分为100分,4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80分。
九、4a景区面积评定标准?
1 景区面积评定标准是有的。2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及评定标准>的通知》规定,景区面积评定标准分为四个等级:AAAA级景区面积不少于50公顷,AAA级景区面积不少于30公顷,AA级景区面积不少于10公顷,A级景区面积不少于2公顷。3 此外,不同地区的景区面积评定标准也可能存在差异,需要具体结合当地的规定进行评定。4 如果景区想要获得更高的评级,除了面积之外,还需要满足其他的评定标准,如景区的设施、服务、环境等方面。
十、4a级旅行社标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行社的等级划分、评定条件以及等级评定的组织、复核及管理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LB/T15971-2010 导游服务规范
LB/T004-1997 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
GB/T 32943-2016旅行社服务网点服务要求
GB/T 16766-2017旅游业基础术语
GB/T 31385-2015 旅行社服务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旅行社
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出境旅游业务,并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3.2 旅游业务
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3.3 导游人员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3.4 旅游产品
通过利用、开发旅游资源提供给旅游者的旅游吸引物与服务的综合。
♦3.5 旅游合同
旅行社与旅游者(团)双方共同签署并遵守的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文本。
♦3.6 五险一金
指现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 等级划分及表示
旅行社按照服务质量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3A级、4A级、5A级,分别用“AAA级”、“ AAAA级”、“ AAAAA级”表示。
5 等级评定条件
参加等级评定的旅行社应具备以下条件。
▶5.1 基本条件
5.1.1 参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旅行社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万元、固定资产不少于120万元、流动资产不少于120万元。
从业人数(有正式劳动合同):3A 不少于20人;4A不少于50人;5A 不少于100人。
5.1.2 旅行社应依法设立并合法经营两年以上。
5.1.3 足额缴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无非法转让经营权或部分经营权等行为。
5.1.4 积极使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准确的完善旅行社相关信息和完成业务统计,所有团队使用电子合同及行程单。
5.1.5 两年内未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未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5.1.6 落实安全生产方案预案、教育培训制度,三年内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无重大及以上群体性事件。
5.1.7 两年内未连续六个月不开展旅行社业务。
5.1.8 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
5.1.9 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向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5.1.10 企业制度健全,并有完善的合同档案管理及保管制度,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5.1.11 设有24小时投诉电话和在线投诉渠道,并由专门人员负责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投诉及纠纷的处理。
▶5.2 服务场所及设施
5.2.1 应有与旅行社规模和等级相适应的独立产权或两年以上租赁合同的营业场所,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200㎡。
5.2.2 营业场所应提供本社的服务项目宣传品、旅游安全宣传资料、旅游线路价目表、与本社业务有关的旅游目的地介绍和旅游交通图、主要交通工具时刻表以及由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发放的宣传品,以备旅游者查阅。
5.2.3 旅行社营业场所应保持相对独立、证照齐全且按规定悬挂展示,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布局合理,设有咨询与接待设施。
5.2.4 应有电话、传真、互联网等通讯工具,旅游者可以通过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旅行社咨询和预订旅游产品。
5.2.5 营业区域应设有旅游者休息场所。
5.2.6 应提供咨询、接待、签订合同、付款等项目服务;提供两种以上旅游交通票务代理服务;提供餐饮、娱乐、购物、景区门票、机场接送等两种以上委托代办服务。
5.2.7 应提供普通话和至少两种以上外语或少数民族语言、地方方言的导游服务。
▶5.3 经营管理
5.3.1 营销管理
5.3.1.1 应拥有企业独立的线上信息平台,并可以接受旅游者的预订。
5.3.1.2 拥有完善的数字化办公系统、客户档案库和企业形象识别系统;
5.3.1.3 应拥有企业注册商标(或经上级企业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并在所有全资、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分公司和服务网点统一使用。
5.3.1.4 旅行社设立的从事旅游业务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应与总部实行联网销售,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接待”。
5.3.2 员工管理
5.3.2.1 接待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企业标识或岗位标牌,标注接待人员姓名。
5.3.2.2 负责旅行社运营的高级管理人员有三年以上旅行社管理经验;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 (含大专)学历者所占比例应不低于 40%。
5.3.2.3 应制定并执行业务培训制度以及管理培训制度,且有培训经费预算保证,旅行社职员按照要求参加由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培训活动,并通过考核。
5.3.3 财务管理
5.3.3.1 应至少有 2 名具有初级以上 (含初级)职称的财务人员,其中至少一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5.3.3.2 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财务分析制度、财务审计制度,按时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
5.3.4 业绩管理
近两年年平均组织和接待游客数量:3A 不少于20万人天;4A不少于30万人天;5A 不少于50万人天。
近两年年平均营业收入:3A 不少于1000万元;4A不少于4000万元;5A 不少于10000万元。
▶5.4 质量管理
5.4.1 投诉管理
5.4.1.1 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制度。
5.4.1.2 应有向社会公布的投诉或咨询电话和线上投诉渠道,并及时处理旅游者投诉。
5.4.1.3 应积极配合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部门调查、核实、处理旅游投诉。
5.4.1.4 近三年,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每年接到对该旅行社的有效投诉不超过当年组织和接待人次的万分之五。
5.4.2 安全管理
5.4.2.1 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4.2.2 应规范设置安全引导标志,确保接待过程中的安全和秩序。
5.4.2.3 应确保旅游者的信息安全。
5.4.3 危机管理
5.4.3.1 应制定危机事件处理预案,具备危机事件处理机制,并有培训记录。
5.4.3.2 应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5.5 商业信用和社会声誉
5.5.1 应有旅游者意见反馈制度,对旅游者反馈信息和处理结果有详实的记录。
5.5.2每半年对旅游者满意度进行评价,近两年每年旅游者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不低于85%。
5.5.3应与100%的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5.5.4应与供应商和同业客户签订合同,并按约定的期限和付款条件履约。
5.5.5每年应参加两项以上社会公益活动。
5.5.6规范执行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
5.5.7出现租用车辆安全问题、司机甩团等情况的,当年不具备评定资格。
6 等级评定及管理
▶6.1 等级评定
6.1.1 评定机构及职责
成立山东省、各地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分别负责全省和各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
6.1.1.1 山东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职责:
a)制定全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及复核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b)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培训、考核省级评定检查员;
c)负责全省5A级旅行社的终评、复核及监督检查、认定备案;
d)督导各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及复核工作,对各市评定结果进行审核。
6.1.1.2 各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职责:
a)在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授权和监督下,开展本地区旅行社等级评定及复核工作;
b)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培训、考核市级评定检查员;
c)负责本地区3A级、4A级旅行社的评定、复核及监督检查,并报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认定备案;
d)负责本地区5A级旅行社的初评,并推荐至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终评。
6.1.2 等级申请
凡具备等级评定条件的旅行社可向所在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申请相应等级评定。申请材料包括:
a)《旅行社等级评定申请书》;
b)《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c)《旅行社等级评分表》自评打分表及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6.1.3 等级评定
6.1.3.1 各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受理申请后,适时安排评定、检查。
6.1.3.2 评定、检查按照本标准旅行社等级评定条件和《旅行社等级评分表》进行。
6.1.3.3 等级评定检查工作由评定委员会委派检查员组成的评定检查组承担。
6.1.3.4 对通过等级评定的旅行社,由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认定、统一颁发相应等级标牌,并向社会公告。
6.1.3.5 对未通过等级评定、认定的旅行社,相应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应予以说明。
▶6.2 等级管理
6.2.1 等级使用期限为三年。
6.2.2 代理机构不得使用其等级标志。
6.2.3 已取得等级的旅行社,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事故、重大群体纠纷事故,造成恶劣影响,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应在省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后做出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
▶6.3 等级复核
6.3.1 对已经评定等级的旅行社,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应按照本标准规定进行服务质量检查和等级评定性复核。
6.3.2 服务质量检查每年一次,由旅行社对照本标准及附录进行自查自纠,由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以明查或暗访的形式安排检查抽查。
6.3.3 等级评定性复核按照等级使用期限每三年一次,复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6.3.4 对于等级复核或检查达不到本标准相应等级的旅行社,按以下办法处理:
a) 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限期整改、降低和取消等级的处理;
b) 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的旅行社逾期未整改或在整改后未达标者,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应降低或取消其等级;
c) 被降低或取消等级的旅行社,自降低或取消等级之日起一年内,不予恢复或重新评定等级;一年之后方可再次申请等级。
▶6.4 等级标志
6.4.1 旅行社等级标志是指由山东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统一制作、核发的旅行社等级标牌。
6.4.2 旅行社等级标牌应置于旅行社营业场所的明显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