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行社分社和营业部的区别?
由于旅行社特殊的行业需求,旅行社公司在各地拓展业务的方式与普通公司有所不同。我们常将可控制其他公司的实体称为母公司,受控制的实体称为子公司、分公司等。对旅行社公司而言,旅行社分社其实就是分公司,只是我们有一个更为贴切的称呼即“分社”。
根据规定,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从该规定来看,旅行社分社与普通公司的分公司仍有不同,由于旅行社的经营必须取得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方可进行,因此,即便旅行社总社已经取得了相关经营资质,但其设立分社的时候,仍然需要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但旅行社分社“备案”的性质属于报备,可以简单得理解为登记、知会主管部门,无需再进行二次审批。
在很多人的认知中,旅行社服务网点就是旅行社分社,这难度不是一个意思吗?
实际上,旅行社服务网点与旅行社分社大不相同,不能混为一谈。
“旅行社服务网点”,是指旅行社设立的专门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的服务网点,设立旅行社服务网点,依然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服务网点是为旅行社招徕旅游者,并以旅行社的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门市部。
简单总结一下,旅行社分社和旅行社服务网点的相同点:
1、都需要依托于旅行社总社,它们的设立前提都是旅行社总社必须先行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取得旅游行业经营资质。
2、都需要向工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备案后方可从事服务活动,其中旅行社分社获得的是《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获得的是《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
3、都不具有法人资格,需由设立社承担责任。旅行社分社和服务网点都需以设立社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其经营活动的责任和后果,由设立社(总社)承担。
那么,旅行社分社和旅行社服务网点的区别有哪些呢?
1、经营范围的不同,旅行社服务网点的经营范围较为单一、狭窄,仅能从事招徕、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其他活动。旅行社分社的经营范围则比较全面,分社可以经营总社已经获批的全部经营范围内的各项服务事项。
2、管理方式也有不同,旅行社服务网点需接受旅行社的统一管理,可以理解为这是旅行社派遣至外部工作的一个内部办事部门。旅行社分社,往往以分公司的名义设立并经营,分公司有分公司自己的负责人和管理人,虽然依然要受到总公司的约束,受到总社统一人事、财务、招徕、接待制度规范,但分公司的权限范围相对大一些,灵活度高一些。
3、缴纳保证金不同。旅行社总社如设立分社,需增加缴纳保证金,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的,无需再增缴保证金。
4、设立的区域不同。设立社可以在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内设立服务网点;设立社在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外设立分社的,可以在该分社所在地设区的市的行政区划内设立服务网点。分社不得设立服务网点。 设立社不得在前款规定的区域范围外,设立服务网点。
5、名称不同。旅行社分社的名称中,必须要包含分社或分公司字样。旅行社服务网点则不得包含分社、分公司等引人误解的字样。
违反管理规定需受到哪些惩罚?
1、分社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经营旅游业务的,或者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2、设立分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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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旅行社营业部申请流程?
1,准备材料: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和规定,准备好所需的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
2,注册公司:先注册一家旅行社的公司,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办理税务登记。
3,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和申请表格一并提交到当地旅游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或商务部门等相关主管部门,等待审核。
4,审核资格: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会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5,领取营业执照:在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后,需要将其和工商营业执照一起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盖章,即可领取旅行社营业执照。
三、旅行社的营业部合法吗?
合法
严格按照旅行社条例来讲,只要是正规注册备案的营业部,就可以从事招徕,咨询等业务,当然可以签证旅游合同;即使退一步讲,没有备案的营业部,只要合同上盖上了旅行社的合同章,就代表旅行社认可这份协议,当然也是可以的。这是对营业部可以对外签合同吗的回复,希望能帮助到您。
四、旅行社营业部与总社的关系?
目前旅行社总部和营业部的关系大致分为两种:
一是统一管理,也就是总部和营业部是一体的,只是分工不同而已,营业部归属总部管理,统一核算利润,完成营业指标.
二是承包制,也就是总部和营业部是分开管理的,营业部属于承包责任制,每年按照定额完成总部的任务,自负营亏,自己养活自己.你目前的情况,应该到总部的相关业务部门(最好是入境部门)或者导游管理部门应聘,做导游的带团工作,因为营业部主要是做销售工作,与你的导游工作不符合.建议先找一些小社,有经验后去大社应聘.面试很简单,基本上是旅游常规知识,你应该可以轻松回答,但带团经验更重要.
五、可以跨省办旅行社营业部吗?
旅行社是可以跨省设立营业网点办理业务的!
值得注意的是,跨省要向所在地区的旅游服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所在地区的注册登记,也就是所在地区的营业分公司和网点注册批准后,办理工商营业营业执照,并按照规定缴纳质量保证金后,可以正常开展招揽业务!
六、旅行社营业部和分社的区别?
主要是在经营范围和服务对象上有所不同。营业部一般是旅行社的总部或者直属机构,负责旅行社的总体规划、运营和管理;分社则是旅行社在不同地区或者城市设立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当地区域内的旅游服务。
具体来说,营业部的经营范围更为广泛,可以开展多种旅游业务,包括境内外旅游、签证服务、会议展览等;服务的对象更为多样化,不仅包括个人游客,还涉及企业、政府机关等团体客户。
而分社则更加专注于当地旅游市场,主要经营当地的旅游线路和产品,服务的对象以个人游客为主。除此之外,营业部和分社在组织形式、管理制度等方面也有所不同。
营业部通常由旅行社的高管团队来管理,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完善;而分社则由各地分布的管理团队来负责日常运营,相对独立,管理制度灵活。
总之,旅行社营业部和分社虽然有所不同,但都扮演着旅行社发展中不可或缺的角色,共同促进了旅游市场的繁荣发展。
七、旅行社营业部招徕客人的意思?
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向公众提供关于可能的旅行、居住和相关服务,包括服务酬金和条件的信息。
旅行组织者或制作批发商或批发商在旅游需求提出前,以组织交通运输,预订不同的住宿和提出所有其他服务为旅行和旅居做准备。
八、如何办理加盟旅行社社营业部的营业执照?
你是想加盟一个有品牌的旅行社,然后自己开个门店之类的吧?
如果是的话,必须事先征得你在所想加盟联系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即:
一,必须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经理资格证》一人;持有《导游资格证书》二人;
二,让该旅行社协助你办理门店的营业执照;
三,拥有足够的办公场地和办公设施(包括房屋、电脑、电话、传真机);
四,门市部必须与那个上级旅行社做到三个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报价、统一财务、统一税务。
手续:
1、拿着总社的营业执照到您要开店的工商部门核准名称。
2、租房协议。
3、开店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4、在您要开店的工商部门领表并提交申请。
5、等工商部门的核准,并颁发非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
6、领取执照,并到旅游主管部门登记(旅游局)。
最后,你是想在哪里办理呢?因为每个地方的政策还是会有所偏差。
九、旅行社营业部工商注册登记如何申请?
首先要取得卫生许可证、公安的许可证,再可去工商办理营业执照
十、旅行社营业部有权操作出境吗?
旅行社营业部是可以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但需要取得相应的业务经营许可,具体的条件由由国务院规定。主要包括:
(一)安排交通服务;
(二)安排住宿服务;
(三)安排餐饮服务;
(四)安排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服务;
(五)导游、领队服务;
(六)旅游咨询、旅游活动设计服务。
旅行社还可以接受委托,提供下列旅游服务:
(一)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代订交通客票、代订住宿和代办出境、入境、签证手续等;
(二)接受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为其差旅、考察、会议、展览等公务活动,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务;
(三)接受企业委托,为其各类商务活动、奖励旅游等,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事务;
(四)其他旅游服务。前款所列出境、签证手续等服务,应当由具备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