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行社计调怎么拿提成?
不同性质的旅行社会有不同方式的利润抽成。例如根据不同的性质,门市部性质的组团社会按照营业额或利润额的百分比给计调抽成,地接社的计调会根据接待数量按照每人几元的“人头数”进行提成,批发性质的组团社会按照利润额和人头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提成。
二、旅行社计调都有哪些提成?
旅行社计调, 就是计划与调度的结合称谓,是旅行社内部专职为旅行团,散客的运行走向安排接待计划,统计与之相关的信息,并承担与接待相关的旅游服务采购和有关业务调度工作的一种职位类别。对计调而言,成本领先与质量控制是计调岗位的两大核心。地接社同行计调按人头算,团队计调按利润算。组团社计调一般都是按利润算提成的。
不同性质的旅行社会有不同方式的利润抽成,旅行社会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制定不同的利润分配比例。例如根据不同的性质,门市部性质的组团社会按照营业额或利润额的百分比给计调抽成,地接社的计调会根据接待数量按照每人几元的“人头数”进行提成,批发性质的组团社会按照利润额和人头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提成。
三、请问旅行社计调提成的办法?
如果你在工作之前旅行社和你说好 “按人头提成” 就是说 你每招来 一位游客给你的提成是有定数的,比如 招来每人提成15元, 假如你在一个月的工作中招来40人(游客),那么你的 收入就是 15X40=600元,外加你的基本工资 你就知道你的收入了
四、公司发的提成钱离职后还有么?
离职后公司该给的各项工资补贴还有提成的,应该要发给员工的。这个需要你在离职前可以向公司询问并要求给予明确的答复,
如果没有的话,建议可以及时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同时也可以找出当时公司约定的相关的工资政策,还有自己完成项目的一些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五、正常离职后公司没发绩效合法吗?
1、如果劳动合同里没有关于绩效工资的约定 只有基数工资 并且规定的基数工资数额是合法的(是否合理没有法律依据的,行业的工资水平不是仲裁时的依据)
2、如果公司的绩效规定里 明确发放时间是半年后 离职后的绩效工资不发放则 单位不发放是有理由的 合法合规理由:公司已明确告之 你在职和离职后的权利义务(绩效工资) 你要已知情况下选择离职 说明你已放弃绩效工资的
六、离职后只发底薪,提成和绩效不发了,怎么办?
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七、旅行社计调按人头提成是怎么提的。请相关行业人士告知,谢谢?
如果你在工作之前旅行社和你说好 “按人头提成” 就是说 你每招来 一位游客给你的提成是有定数的,比如 招来每人提成15元, 假如你在一个月的工作中招来40人(游客),那么你的 收入就是 15X40=600元,外加你的基本工资 你就知道你的收入了
八、公务员辞职后往年绩效没发怎么办?
辞职后单位不发绩效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或者也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九、业务员离职后客户打钱了还应该发提成给他吗?
第一,看公司薪酬制度是否有这方面的规定,有则按规定执行,无则以老板意志执行;
第二、看公司员工在办理离职结算时的约定,有则按约定执行,无则以老板意志执行;
第三,看公司以往是否有类似情形,或处理惯例,有则按以往情形或惯例执行;
总之,员工离职后只要离职结算表员工已经签字,对在离职时结算的薪酬金额没有提出异议或其他要求的,均认为员工已经认可该离职结算,所以建议最好按离职结算的依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