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分社、门市和网点的区别是什么?又有什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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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旅行社分社、门市和网点的区别是什么?又有什么联系?

旅行社的分社一般是指的跨区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例如,XXX国际旅行社社,分社的名称:XXX国际旅行社XX分社,门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分社下面的某个网点,所以门市和网点的意思是一样的。

从大到小级别分类就是:XXX社—XXXX社XX分社——XXXX社门市或网点。

二、旅行社分社和营业部的区别?

由于旅行社特殊的行业需求,旅行社公司在各地拓展业务的方式与普通公司有所不同。我们常将可控制其他公司的实体称为母公司,受控制的实体称为子公司、分公司等。对旅行社公司而言,旅行社分社其实就是分公司,只是我们有一个更为贴切的称呼即“分社”

根据规定,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从该规定来看,旅行社分社与普通公司的分公司仍有不同,由于旅行社的经营必须取得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方可进行,因此,即便旅行社总社已经取得了相关经营资质,但其设立分社的时候,仍然需要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但旅行社分社“备案”的性质属于报备,可以简单得理解为登记、知会主管部门,无需再进行二次审批。

在很多人的认知中,旅行社服务网点就是旅行社分社,这难度不是一个意思吗?

实际上,旅行社服务网点与旅行社分社大不相同,不能混为一谈。

“旅行社服务网点”,是指旅行社设立的专门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的服务网点,设立旅行社服务网点,依然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服务网点是为旅行社招徕旅游者,并以旅行社的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门市部

简单总结一下,旅行社分社和旅行社服务网点的相同点:

1、都需要依托于旅行社总社,它们的设立前提都是旅行社总社必须先行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取得旅游行业经营资质。

2、都需要向工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备案后方可从事服务活动,其中旅行社分社获得的是《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获得的是《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

3、都不具有法人资格,需由设立社承担责任。旅行社分社和服务网点都需以设立社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其经营活动的责任和后果,由设立社(总社)承担。

那么,旅行社分社和旅行社服务网点的区别有哪些呢?

1、经营范围的不同,旅行社服务网点的经营范围较为单一、狭窄,仅能从事招徕、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其他活动。旅行社分社的经营范围则比较全面,分社可以经营总社已经获批的全部经营范围内的各项服务事项。

2、管理方式也有不同,旅行社服务网点需接受旅行社的统一管理,可以理解为这是旅行社派遣至外部工作的一个内部办事部门。旅行社分社,往往以分公司的名义设立并经营,分公司有分公司自己的负责人和管理人,虽然依然要受到总公司的约束,受到总社统一人事、财务、招徕、接待制度规范,但分公司的权限范围相对大一些,灵活度高一些。

3、缴纳保证金不同。旅行社总社如设立分社,需增加缴纳保证金,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的,无需再增缴保证金。

4、设立的区域不同。设立社可以在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内设立服务网点;设立社在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外设立分社的,可以在该分社所在地设区的市的行政区划内设立服务网点。分社不得设立服务网点。  设立社不得在前款规定的区域范围外,设立服务网点。

5、名称不同。旅行社分社的名称中,必须要包含分社或分公司字样。旅行社服务网点则不得包含分社、分公司等引人误解的字样。

违反管理规定需受到哪些惩罚?

1、分社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经营旅游业务的,或者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2、设立分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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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旅行社分社和服务网点的区别是什么?

旅行社分公司,也就是分社,不具有法人资格,分社的经营活动不能超出总社的经营范围,其经营活动的责任和后果,由总社承担。旅行社分社的名称由总社名称、分社所在地地名、"分社"或"分公司"等字样构成。

营业部就是服务网点,不具有法人资格,为总社开展咨询、招徕等服务,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这个地方需要划重点,如果营业部直接从事经营活动,是会被处罚的。说白了,营业部就是总社的销售网点,只能咨询、招徕业务,具体实施线路需要总社来操作。

四、旅行社营业部和分社的区别?

主要是在经营范围和服务对象上有所不同。营业部一般是旅行社的总部或者直属机构,负责旅行社的总体规划、运营和管理;分社则是旅行社在不同地区或者城市设立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当地区域内的旅游服务。

具体来说,营业部的经营范围更为广泛,可以开展多种旅游业务,包括境内外旅游、签证服务、会议展览等;服务的对象更为多样化,不仅包括个人游客,还涉及企业、政府机关等团体客户。

而分社则更加专注于当地旅游市场,主要经营当地的旅游线路和产品,服务的对象以个人游客为主。除此之外,营业部和分社在组织形式、管理制度等方面也有所不同。

营业部通常由旅行社的高管团队来管理,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完善;而分社则由各地分布的管理团队来负责日常运营,相对独立,管理制度灵活。

总之,旅行社营业部和分社虽然有所不同,但都扮演着旅行社发展中不可或缺的角色,共同促进了旅游市场的繁荣发展。

五、旅行社分社和挂牌的区别是什么?

一个分公司,一个总公司,监管不一,业务操作不一,资质要求不一

六、旅行社门市部和旅行社分社有什么区别?

门市部只是一个部门,交给旅行社的保证金较少,它不能有自己的公帐,只能使用旅行社的公帐。  分社里是包含门市部的,交给旅行社的保证金较多,它可以有自己的公帐。  旅行社(Travel Agency),世界旅游组织给出的定义为“零售代理机构向公众提供关于可能的旅行、居住和相关服务,包括服务酬金和条件的信息。旅行组织者或制作批发商或批发商在旅游需求提出前,以组织交通运输,预订不同的住宿和提出所有其他服务为旅行和旅居做准备。”的行业机构。  我国《旅行社管理条例》中指出:旅行社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其中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旅行社的营运项目通常包括了各种交通运输票券(例如机票、巴士票与船票),套装行程,旅行保险,旅行书籍等的销售,与国际旅行所需的证照(例如护照、签证)的咨询代办。最小的旅行社可能只有一人,最大的旅行社则全球都有分店。从旅行社衍生的职业有:领队、导游、票务员、签证专员、计调员(旅游操作)等。经营旅行社是必须要持有当局发出的有效牌照,并且必须是某指定旅行社商会的会员才能经营旅行团,进行带团旅行。

七、旅行社及其分社的关系?

中国旅行社和中国国际旅行社是两家旅行社,中国旅行社简称中旅,中国国际旅行社简称国旅,每个省都有分公司总社下属县市分社,每个分公司由国内总社管辖,旅行社之间都是有业务来往的,都是业务关系的,相互合作同时也是竞争关系

八、什么是旅行社的分社?

旅行社分社,是指由旅行社设立以设立社名义开展旅游经营活动、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设立社承担的分支机构。

设立条件:1、必须达到年接待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2、增加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国际、国内社每增加一个分社,分别增加注册资本75万元和15万元人民币,增加质量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和5万元人民币

九、旅行社分社跟分公司有什么区别?

旅行社分社和分公司都属于旅行社的分支机构,但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

1. 分公司通常是独立法人、独立核算、独立经营,可以与总公司相对独立运营,而分社则是总公司的直属部门,归总公司领导或管理。

2. 分公司能够独立承接业务并获得自主创收,而分社是总公司负责经营及分配业务收益。

3. 分公司需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注册成立,有自己的资本和经营范围,而分社不需要另行注册,将总公司的资质和范围延续至分支机构即可。

4. 分公司具有较高的法律地位及经营自主权,而分社的职责相对单一,主要是为总公司服务。

十、旅行社分社和旅行社门市部的异同点是什么?

旅行社分社,是指由旅行社设立以设立社名义开展旅游经营活动、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设立社承担的分支机构。

设立条件:1、必须达到年接待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2、增加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国际、国内社每增加一个分社,分别增加注册资本75万元和15万元人民币,增加质量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和5万元人民币

旅行社门市部:是指旅行社在注册地点、县行政区域以内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为设立社招徕游客并提供咨询、宣传等服务的分支机构。旅行社不得在注册地市、县行政区域以外设立门市部。

设立门市部应征得拟设地的县级以上旅游行政宇航局理部门同意,并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抱原审批的旅游行政光里部门\主管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